“哥们现在已经是江南的头号人物之一了,放在现代怎么也是个‘意见领袖’‘民意代表’什么的,考虑到哥们粉丝的高质量,还得是那种几百万粉丝的大V,转发一条微博都得几十万打底的那种!只可惜现在****合法,万能的朝阳区民众估计拿哥们没辙。”柳旭骑在一匹高大黄骠马上,望着一个穿着鱼肚白的湖纱道袍,扎着犀牛角束带正朝着苏州士民宣传济民党纲领的生员,心中得意地想着。
他前世在内蒙古草原学过骑马,虽然不敢飞奔,但是骑马代个步还是没问题的,来到明末适应了一段时间,总算是成了有马一族。
“师尊,现在咱们已经有九千多农民跟着了,这城里是决计住不了的,哪怕是生员安排起来也很有压力,我昨日派人在城里问了好久,和多家牙行进行接触,才勉强能保证每个士子都有住处。”周珺骑着一匹白马慢慢走了过来,他刚刚开始学习骑马,骑得并不很好,又怕惊马伤了人,因此走得很慢。
不过他骑的的确是一匹好马,这匹马还没完全发育,和周珺一样还是个孩子,身量不高,却胜在步履跨灶,通体纯白,只有马腹下有两个旋毛,左右对称,一丝不差,好像一对乳房。
《相马法》上说:“旋毛在腹下如乳者曰千里马”。这匹马虽然未必能日行千里,但是一天跑个五六百里还是问题不大的。只是周珺不敢放开骑行,这让这匹神骏的马有些不耐烦,它不时地打着响鼻,似乎在催促主人让自己拔足飞奔。
现在周珺成了柳旭的专职秘书,专门负责在柳旭和其他人之间传达信息。这个职位可以让一个人熟悉一个集体的各项事务,积累足够的人脉,很能锻炼人,周珺干得也很起劲。
“既然这样,除了我特别挑出的那三百人,倒不如让他们回去,反正咱们也不需要了——”说到一半,柳旭突然住嘴,嘴里念念有词:“既然跟着哥们走,拿了哥们的工资,哥们就不能让你们太轻松了。”
“师尊,您的意思是?”
柳旭脸上浮现出一丝邪恶的微笑:“我这里有一个好计划,可以把这些农民派上更好的用场,这个我自有安排,你待会听我安排就是。”
“好的”周珺应了一声,随即又想到一件事:“李奉天刚才告诉我,咱们一共带来一万两银子,一路上人吃马嚼果,花了两千多两,送给那两个红毛夷人两千两,眼下已经用了快一半了,要不要跟那三位要一些?”
“还剩这么多?”柳旭有些惊讶,他做事比较天马行空,向来是不管这些细节的,只以为一万两银子快要花光了,却没想到还能剩下五千多两。不过他随后一想就明白了,他眼下又没有养兵,根本没有军饷支出,更不需要制造军械保证后勤,只是供给几千人每日三餐和士子们的车马费,当然花不了几个钱。
“这个不着急,你拿着我写的材料单子,先暗着上面说的买上百十斤给我应急,然后派两个人飞马回家找你师母,让她再支上两三万两银子,我眼看就有一场硬仗要打,说不得要大搞一场。”说着,柳旭从袖子里面掏出一张纸交给周珺。
“这——”周珺看了看这张纸,上面却写着硝石却没写硫磺,不由得奇道:“师尊,这硝石虽然是军用物资,多产自西北,只是眼下早没人在乎,寻常采买也不困难,只是为何有硝石却无硫磺,这可如何制造火药?”
“我眼下造火药何用?难不成我还拿火药去炸南京城不成?”
周珺闻言有些语塞,他看了硝石,下意识地以为自家师尊想要制造火药炸城,但是一想这样一来就和造反无异。而他们率领的只是一群生员士子,平常慢速行军尚且都有人因为不耐车马劳顿掉队,只能留在原地修养,日后慢慢追赶大部队,这帮人平日里只怕连一只鸡都杀不死的,如何能用来造反?想到这里,他不禁有些疑惑,不由得问道:“敢问师尊,这硝石到底何用?”
“嘿嘿,天机不可泄露。”柳旭抬头看着苏州城,大笑道:“既然这苏州城爱奢侈,爱新奇,爱热闹,为师就让这苏州城更热闹一些!”